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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1.6.2湖北商贸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10-31  点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湖北商贸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深入学习领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为前提,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湖北商贸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商贸〔2016〕48号),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谋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解读和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设置专栏,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共十大类。链接为:http://xxgk.hugsmxy.com/xxgklm.htm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http://www.hbc.edu.cn)中的校园新闻、综合新闻、通知公告、领导讲话、商贸讲坛、媒体关注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634项,其中:重要新闻175项,占27.6%;综合新闻283项,占44.6%;通知公告40项,占6.3%;领导讲话2项,占0.3%;商贸讲坛10项,占1.5%;媒体关注124项,占19.5%。

(二)通过《湖北商贸学院校报》等公开信息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编辑发布《湖北商贸学院校报》8期;通过“湖北商贸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5000余条。学校还通过文件、文本、QQ群、宣传栏、广播台和其它新闻媒体主动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开信息。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为指导方针,

严格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将财务信息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公示栏”“公示墙”“招生网页”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学校招

生考试办公室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章程、招生手册(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完全实现招生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

2. 通过招生网站和各类纸质刊物公开信息情况。通过

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网公开重要政策性信息,公布2018年分省招生计划和2017年我校分省、分科类录取最低分,总计公开信息六十多条。通过《湖北商贸学院2018年报考指南》和各省、各学院定制的宣传材料公开我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学院招生信息等。

3. 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生网设置考生录取信息

查询系统,考生只要输入身份证号、考试号等信息即可查询录取情况。招生网及时公布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方便考生及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4. 咨询处理情况。2018年,学校通过学校招生网在线

交流系统处理政策咨询9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接待咨询1.6万余人次,通过企业QQ回复咨询1万余人次;积极参与湖北省教育信息网等平台组织的网上互动答疑活动,并通过微博互动、论坛答疑、参与QQ群讨论等方式与中学、考生和家长沟通;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共接待1.1万余次电话咨询;选派部分师生分别到一些市、县、镇中学,进行现场宣传咨询;开放校园,做好现场咨询服务,共接待2000余位家长和考生来校参观、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

规章等前提下,我校对校内外公众的各种质疑、询问、信息公开申请均认真对待,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校未收取任何费用。

对上级部门明确为“密级”的文件,我校按密级范围传

达形式组织传达;对密级范围之外严格保密。在处理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信箱等途径受理的各种信访过程中,我校认真核查的同时,高度重视保护师生个人隐私。对师生个人档案等重要资料,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绝不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泄露师生重要个人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

督权,学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阳光信访平台、定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和渠道征求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的理解、支持和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建立了举报受理核查机制。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

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全学年无一例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校的决定》(湖北商贸〔2018〕56号) ,明确规定新规章制度的修订、起草、审查、审定和颁布必须程序合法,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和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学代会审议通过,以多种形式、渠道保证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

现阶段,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需进一步多样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

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

程,确保校内师生、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信息;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联动机制,确保于法有据、严谨规范。

(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数字

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

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我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条

事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学校网站上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相关信息,继续加大了对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我校暂无研究生招生资格,无校办企业和受捐赠财产,除此之外,其它事项基本做到全覆盖、全公开。

湖北商贸学院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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