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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1.4.2 湖北商贸学院学术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总结

2018-11-09  点击:[]

2017年,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湖北商贸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章程,全年共召开了3次全体委员会议和若干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7年7月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的相关工作。2017年9月18日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术分委会推荐人选与校长提名人选的总体情况,最终选出23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并由选举产生的23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

二、学术道德建设与文化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教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评审、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

以师德师风、学风宣讲教育为契机,逐步形成了师德师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每一次学术评议中,坚持进行师德师风、学风宣讲,对每一位参加评议人员进行一次学术道德、学风教育,努力营造学校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制订了《湖北商贸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

三、教学和科学研究发展建设

1.校学术委员会对《湖北商贸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修订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2.由教务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把关,组成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本科新申报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3.由科技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校级教科研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湖北商贸学院科研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评出校级立项教研项目26项;对学校教科研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共27个项目通过评审。

四、人才与教师队伍建设

1.完成2017年湖北商贸学院职称评审相关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调整,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2.人事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把关,为学校引进了几位高层次人才,为科技处聘请了两位科研指导专家。

五、学位标准

1.教务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北商贸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湖北商贸[2016]114号),开展了2017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共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51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北商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等文件精神,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并公示,学校向1622名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一年来,校学术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各项管理,认真审议提交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彰显校学术委员会职能,在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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