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3.18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2018-07-09 文红兵 点击:[]

湖北商贸学院食堂档口经营招商公告

1.经 营 须知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湖北商贸学院

2

项目名称

湖北商贸学院荷香苑食堂餐饮合作经营

3

项目地点

湖北商贸学院荷香苑食堂

4

招标方式

邀约招标

5

招标项目及面积

二楼1号小笼蒸点、2号油炸煎烙、3号招牌热干面、4号沙县小吃、5号五谷鱼粉、6号瓦缸小吃、7号韩式烤肉饭、8号特色小火锅、9号铁板炒饭、10号兰州拉面、(每档口面积约21平米,以实测为准)

三楼1号麻辣香锅、2号广式烧鹅饭、3号砂锅煲仔饭、4号重庆小面、5号吉祥馄饨、6号营养套餐、7号重庆鸡公煲、8号美味盖浇饭、9号小碗菜、10号台式卤肉饭(每档口面积约18.4平米,以实测为准)

6

投标数量

可以自行选择投标范围内的1

7

合作方式

投标方提供经营场地、配套设施,统一配置主要机械设备;投标方自己出资购置餐用具、器皿、招聘员工,在招标方规定范围内自主经营,接受招标方的监督与检查并定期上交利润分成。

8

踏勘现场

投标方自行踏勘,也可邀约招标方派人陪同

9

报名截止时间

20187169:00

10

合同期限

1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根据合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11

联系人

联系人:李峰  87780723    15007113307

2.经 营 要 求

1.在经营中,商户档口在招租方规定范围内(指定区域和经营品种)自主经营,不能同质,达到餐饮业态多元化、特色化。单价低于校外同类餐饮10%以上。

2.为降低食堂成本和保障办伙物资源头安全,办伙物资由饮食中心统一采购或管理。

3.食堂统一收银或刷卡,微信、支付宝等以平台的形式进行,严禁私收现金,每月营业收入(包括外卖)必须汇总形成真实的月报表报至饮食中心财务。

4.档口经营方自行承担经营期间水、电、天然气、通讯、卫生费用和公摊的水、电、气费用。

5.档口经营方要分摊食堂的管理人员、收银员、保洁员、值班员的合理人工成本。

6.经营中确保食品、生产、消防等各项安全,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7.食堂(档口)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生活秩序。

8.档口不得转租转包,不得随意停伙,无特殊原因,在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若因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终止、招标方因校区建成整体搬迁等不可抗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时,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9.档口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及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接受学校、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的监管。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商户应承担其全部责任。

10.档口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承担其员工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所有人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复印件至食堂备档,商户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商户承担。

11.商户在食堂经营食堂档口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商户负责,饮食中心(食堂)概不负任何责任。

12.为保持规范统一和视觉效果,食堂(档口)工作人员统一工装、工帽,由饮食中心集中采购,商户按成本价领取。

13.在经营中,招租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和食堂公共设施、设备,食堂(档口)工作人员须按要求规范操作和使用,定期清洁和保养,违规操作造成损坏或损毁,由该商户承担维修费用或原价赔偿,合同终止后,商户只可搬走自购设备、电器、用具、器皿,不能破坏原有场地、设施、设备和结构。

14.商户在收到合作通知后一周内须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每档口),合作经营期满时,若商户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押金全部无息退还。

15.未尽事项或其他责任条款详见《合作经营合同》。

16.按约定时间、方式及时向招租方缴纳利润分成。

 

湖北商贸学院后勤服务保障处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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