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要求:具体参见附件二《湖北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二、工作进度 1、选题阶段:学院召开动员大会,毕业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主题,要求一人一题,鼓励真题真做。 2、开题阶段:导师辅导学生完成论文题目拟定,在调研基础上填写任务书、开题报告。 3、实习阶段:毕业实习期间由导师通过各种方式辅导。 4、毕业设计制作、论文撰写阶段:教师辅导毕业生按要求完成设计和论文撰写,要求学生主动报告进度,反复修改调整,直至达到教师要求。 5、中期检查阶段:指导教师将辅导情况如实填在中期检查表上。 6、作品展览阶段:教研室收齐设计毕业生作品,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查后组织毕业设计布展,评比优秀设计作品,颁发毕业设计优秀奖。 7、资料整理阶段: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按学校规定程序组织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备查。 三、选题安排 论文选题要求结合设计内容,要求查阅参考文献、采集资料,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拟定题目。 四、指导教师选派 1、教师选派过程:学院公布导师指导方向,学生根据选题方向选择导师。 2、教师指导资格:中高级以上教师具有指导资格,也可采取双导师制(高级+初级),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0人。 五、过程管理: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过程管理,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抽查。 六、评阅标准(具体参见附件三) 1、论文和设计作品成绩分别占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30%、70%。 2、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40%、审阅教师评定成绩30%、审阅教师评定成绩30%三部分组成。 3、总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优秀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毕业人数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