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等八部分。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学校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学校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商贸〔2016〕48号)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统筹谋划,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强化信息解读和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独立设立信息公开网
我校设立了独立的信息公开网(http://xxgk.hbc.edu.cn//index.htm),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设置专栏,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信息共十类。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网站(http://www.hbc.edu.cn)中学校要闻、综合新闻、通知公告、商贸讲坛、媒体关注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004项,其中:学校要闻332项,占33%;综合新闻526项,占52%;通知公告41项,占4 %;商贸讲坛5项,占0.5%;媒体关注100项,占10%。
(三)通过“湖北商贸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湖北商贸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65条,微博发布573条,抖音和视频号发布70条。学校还通过文件、文本、宣传栏、广播台和其它新闻媒体主动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开信息。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方针,从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公示栏”“公示墙”“招生网页”等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准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财务信息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五)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章程、报考指南(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基本信息)、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
2.通过招生网站和各类纸质刊物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湖北商贸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考指南等重要政策性信息,总计公开信息60余条,并开设“教授讲专业”视频专栏,让考生和家长更直观地了解各专业招生信息。通过《湖北商贸学院2021年报考指南》和各省招生专刊公布我校历年录取情况、近年各类别招生政策、各学院招生信息等。
3.录取信息公开情况。录取结束后,在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各省录取进程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邮件号。通知书发出后,考生即可收到通知书开始投递的提醒,并可通过网络全过程跟踪通知书邮件收发状态。
4.咨询处理情况。在新高考背景下,学校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对全校招生咨询老师开展了多次专题培训,确保高效率为家长和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学校积极参与阳光高考、湖北省教育信息网等平台组织的网上直播和互动答疑活动。通过各类在线直播平台开展直播宣讲答疑20余场;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交流系统处理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接待咨询近2万人次,通过咨询QQ回复咨询2万余人次,并通过微信及QQ群讨论等方式与中学、考生和家长沟通;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共接待1万余次电话咨询;选派部分教师走进市、县、镇中学,进行现场宣传咨询,举办或参加各类现场咨询会60余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前提下,学校对校内外公众的各种质疑、询问、信息公开申请均认真对待,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校未收取任何费用。
对上级部门明确为“密级”的文件,我校按传达范围组织传达;对传达范围之外严格保密。在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信箱等信访活动中,高度重视保护师生个人隐私,严格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绝不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泄露师生重要个人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通过校领导接待日、社情民意征集平台、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的理解、支持和肯定。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本学年有效处理了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校长信箱收到的80余条问题,在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解决问题的同时,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五、建立举报受理核查机制
学校建立了举报受理核查机制且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全学年无一例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无研究生招生,无校办企业和受捐赠财产,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我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条事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学校网站上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相关信息,继续加大招生、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清单事项公开做到全覆盖。
八、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我校能够以多种形式、渠道保证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然而在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等。下一步,我校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和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并不断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针对学校重要决策、重要制度等,在招生、财务、人事招聘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回应师生关切。
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在确保网络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三是持续发挥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作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通过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让全体师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联防联控,共筑平安校园、健康校园。下一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和优化办事服务,完善信息公开落实执行、监督约束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水平。
湖北商贸学院
2021年10月30日